第八章 违规违纪责任追究
第三十七条 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追究相关单位、部门领导及其工作人员责任:
(1)对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不招标,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实行邀请招标,或者将依法招标项目化整为零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强制招标代理机构办理违规招标事宜的,以及有其他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暗箱操作行为的;
(2)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政策性规定或议事规则,利用职权及职务影响,向相关单位采取暗示、授意、打招呼、批条子、指定、命令等方式,影响干扰棚户区改造项目顺利实施的;
(3)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失职渎职、贪污受贿等行为的;
(4)参加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宴请和各种娱乐活动,接受财物及刁难勒卡、不作为、乱作为的;
(5)经费支出和拨付环节不符合有关财经纪律规定的;
(6)质量验收、项目决算和审计环节未严格履行有关法定程序和规定的,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隐患的;
(7)拆迁工作中的评估、审批、补偿、裁决、听证及公示等未按国务院《拆迁条例》和地方法规进行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强制拆迁、损害被拆迁人利益的;
(8)回迁配户工作中,各主要环节不按法定程序进行,违反公开、公正和公平原则的;
(9)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扯皮、态度蛮横、玩忽职守,贻误建设工期造成损失和影响的;
(10)其他违反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规定的。
对上述违规违纪行为,将采取责令限期整改;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调整工作岗位;责令辞职;降职或者免职;党纪政纪处分等方式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章 组织机构
第三十八条 为认真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大石头林业局成立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
其组成人员如下:
一、大石头林业局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
总 指 挥:吴俊和 大石头林业局局长
梁田才 大石头林业局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李云涛 大石头林业局副局长
徐文革 大石头林业局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成 员:
张文举 大石头林业局副局长
王国祥 大石头林业局副局长
孙锡华 大石头林业局副局长
闫 昕 大石头林业局纪委书记
岳广春 大石头林业局财务总监
纪玉山 大石头林业局党委工作部副部长
高 明 大石头林业公安局局长
杨会山 大石头林区检察院检察长
韩晓民 大石头林区法院院长
田春生 大石头林业局工会副主席
王守先 大石头林业局计划处处长
李玉福 大石头林业局企管处处长
高益勤 大石头林业局监察处处长
贾敬江 大石头林业局审计处处长
赵恩祥 大石头林业局信访办主任
刘志斌 大石头林业局安全处处长
戴世宗 大石头林业局资源林政处处长
崔 宏 大石头林业局城建管理处处长
宋述君 大石头林业局财务处副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