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头林业有限公司
办公室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公司机关各处部室、地区各单位:
根据《延边州林管局局长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节假日值班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公司研究决定,现就2013年清明节放假及值班工作安排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4日至6日,4月7日(周日)正常上班。
二、清明节放假期间,公司机关各部门、地区单位由党政主要领导带班,安排好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落实好值班应急制度。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随时保持通讯畅通。机关各部门要按照公司要求,加强森林防火的检查工作。各林场不放假,要按照公司要求,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
三、清明节期间,林区群众集中祭祀和野外祭祀活动较多,易引发火灾,基层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公安、消防、防火办、宣传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各林场要严防死守,禁止野外用火,确保林区无重大森林火灾。
四、地区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如有外出,必须向董事长、书记请假,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一三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