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头林业有限公司
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制度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防范各类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提高反腐败工作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公司党员干部遵法守纪意识,打击和震慑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做好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原则
一是典型案件通报曝光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对发生的重大案件和对全局性工作具有警示作用的案件进行通报,是审慎监管、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
二是对典型案件的通报曝光,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适用案件范围
一是违反党纪政纪的大案要案;
二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
三是属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典型案件;
四是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买官卖官在内的选人用人腐败的违纪案件;
五是党员干部假借名义或者以变相形式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违纪案件;
六是违反组织纪律、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的违纪案件;
七是党员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案件;
八是与民争利、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
三、适用形式
对典型案件的通报曝光,根据情况不同,主要采取通报、会议、以及网站、微信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择机适时进行通报。
四、通报范围
通报范围原则上为公司直属各单位和本级机关各部门。
五、适用程序
一是对已查处完毕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梳理,确定其中符合警示通报条件的案件,经纪委审核批准后进行通报。
二是对已确定通报条件的案件,采取不同形式向社会通报曝光。
三是对以警示通报的案件,要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