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二中教师集资楼购房人清查登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25
我公司涉及“无籍房”问题的二中教师集资楼1-6号楼,拟对上述楼房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购房人开展清查登记,确定相关购房人真实与合法性,现通知如下:
一、清查登记需携带购房合同、购房收据、身份证等相关手续。(购房合同、购房收据需住户携带身份证及原购房收据前往东林有春建筑公司签订)。
二、清查登记时间:2022年9月20日至9月30日(法定工作时间内)。
三、登记办理地点:林业局综合服务大厅一楼办理产权证窗口。
四、清查登记时间截止后,有关部门将对清查登记无异议,真实合法的购房人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手续齐全的购房人予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五、购房人未在本地,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回林业局参加清查登记的,可以委托他人,持委托书、身份证明等材料,进行清查登记。对于清查登记有效时间内未进行登记的购房人,责任自负。
六、对于上述楼房及财务欺诈、一房多卖等违法行为的,将另案处理,不列入本次清查登记、公示和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范围内。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6603018
大石头林业有限公司无籍房办公室